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返回

1、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汽车城)。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1.1 适用范围及资质要求
  1.1.1 本招标文件条款仅适用华夏汽车城2021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1.2 应标单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投标人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是福州地区(五区)本地注册企业,注册年限3年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1.2 招标项目内容
此次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的目的是通过招标寻求能够最佳满足华夏汽车城食堂食材配送的服务。
  项目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连接口华夏汽车城
  合约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1)供货要求:采购人将提前一天向中标人发出次日所需物质的供货通知,中标人须根据供货通知在次日07:30之前将所需物资运送至华夏汽车城食堂并保质保量。
 (2)紧急情况供货需求响应:因采购人紧急需求时,中标人须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紧急供货需求(不限时间)的2小时内将相应物质运送至采购人。
 (3)如采购人需要供货人采购指定某品牌的食品,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价格需报采购人审核同意。
 (4)在配送期间内,如中标人配送期间食材短斤少两、菜品不新鲜、所提供的产品属假冒、伪劣产品的等负面评价三次及以上(书面通知),采购人有权终止配送合同,中标人缴交合同保证金将不退还。
 (5)结算时,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配比例开据正规发票和将每日送货清单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配比例进行拆分,做为发票的附件方可结算。
1.3 投标文件递交
  1.3.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办法:
招标对外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24日,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材料送达至招标人处,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
  (3)承诺函(附件二);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报名后,招标人将通知合格的投标人于招标人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其他招标流程以《招标文件》所述为准。
   1.3.2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6时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投标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连接口华夏汽车城物业部,联系人:吕培强,联系电话:15980937854。
  (4)答疑联系人:吕培强 电话:15980937854。
2、 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基本概况:华夏汽车城食堂主要为华夏汽车城各投资单位(华夏本部、福申公司、福京公司、东本公司、启润公司)及信达嘉金公司的员工提供午餐服务。

 

2020-12-15